
常見火災的發生原因
臺北市近3年火災發生原因,以居家常見的「爐火烹調」居冠,占比約66%;其次為「電氣因素」,佔比約20%;第3則為「菸蒂」情形,占比約6%;其他因素約8%。

一、爐火烹調:
如果需要暫離廚房,應將爐火熄滅,「人離火熄」避免食物經過長時間烹煮而焦化起火。當鍋內起火時,立即使用鍋蓋,蓋上使火熄滅後,移至水槽冷卻。

二、電氣因素
家中電器用品經長期不正當使用或未適當保養,如電線受拉扯、擠壓、尖銳容易造電線斷裂短路,引起火災。
遵守用電安全「5不1沒有」原則,確保居家用電安全:
- 用電「不」超過負載
- 電線「不」綑綁折損
- 電源插座「不」常插
- 插頭「不」潮濕污損
- 周圍「不」放可燃物
- 「沒有」安全標章產品不買不用

三、菸蒂:
家中如果有抽菸的人,應該特別注意要將菸蒂確實熄火,避免掉在床鋪、沙發、垃圾桶等可燃物上,引起火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