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申請活動地點須位於臺北市。
- 需長10公尺、寬5公尺、高4公尺操作空間,活動當日請指派專人負責指揮進場動線。
- 活動時間至少60分鐘,參與宣導人數需 100人以上。
- 申請人規劃停放位置位於道路時,應向本府警察局申請臨時使用道路核准及依相關規範辦理,並應設立警示燈、交通錐及指派人員指揮疏導交通以維持路段暢通,不可位於黃紅線或交通等相關法規之違規地點。
- 提出申請後,需於10天內上傳車輛停放場地照片,供本局審核人員評估;如停放位置於道路上,請事先向警察局申請臨時使用道路,並於10天內上傳申請許可。
地震體驗車提供各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及企業機構申請,加深地震發生時緊急應變作為及避難正確姿勢;地震體驗車相關裝置包括:
- 地震體驗設備:設有地震體驗室及地震模擬控制系統,模擬一般住宅的場景,配有固定式桌子、椅子及瓦斯爐等家具用品裝飾,體驗室之地板可藉由地震模擬系統產生前後移動及上下震動,實境模擬地震災害的發生。
- 影音宣導設備:設置影音設備播放地震實況影片、防災宣導資訊等,使教學更加生動活潑。
- 可同時2-4人進行地震模擬體驗及防震演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