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火災發生後,火災受害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視需要主動向消防局申請火災証明書,以作為申請下列保險、補助或其它事項所需之證明文件。
一、辦理方式:
網路申辦,或親自至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各轄區分隊及火災調查科臨櫃申辦。
二、應備證件:
- 申請人(及代理人)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- 申請人為公司行號請檢附公司大小章(可先行用印於申請書上)。
- 建築物火災請檢附房屋所有權狀或租賃契約或使用權證明(配住證明等)。
- 車輛火災請檢附行照或新領牌照登記書。
- 非本人前來申請檢附代理委託書。
- 其他替代性證明文件: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。
- 申請書。
三、聯絡資訊:
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
電話:02-27963869
傳真:02-27963989
地址:11472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76號9樓
申請網站(請點我)